贷款给境外关联企业要交增值税吗

2025-12-20 09:03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977

导读:如果在国外有关联企业,同样要接受国内的税务稽查.那么贷款给境外关联企业要交增值税吗?根据最新财税规定公布以后,境外关联企业可以约定无息借款并免缴增值税了.具体详情内容我们

贷款给境外关联企业要交增值税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现称为"全口径跨境融资"),虽外汇管理部门并不强制要求约定借款利息,但实务中,税务机关基于《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等规定,对于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通常也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要求缴纳增值税.

但自财税【2019】20号文《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公布后,境内关联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已可以免征增值税.

比如:甲公司是乙公司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无偿借款给乙公司,请问乙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乙公司不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如此来看,国税总局对于控股方在境外的企业集团关系,实际上也表示了认可.因此,如系大陆子公司向境外投资方借入的外债,可以约定无息,也可以根据20号文规定免缴增值税.

贷款给境外关联企业要交增值税吗

关联企业占用资金增值税怎么处理?

非金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互借产生的使用价值.

(一)企业集团从银行借入资金,然后调拨给下属关联企业使用,后由集团公司统一归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十九项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二)企业用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从实践中看,又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类.有偿使用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贷款给境外关联企业要交增值税吗?在2019年公布的《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境内关联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已可以免征增值税.一句话总结就是,现在境外企业向境内关联企业借款无需再缴纳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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