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

2025-12-18 13:37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824

导读: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财政部2016年的规定是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营改增后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1%税率的,调整为10%。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第十七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以下简称“调整通知”):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营改增试点办法》的规定可知,一般纳税人租赁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11%,根据《调整通知》可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1%税率的,调整为10%。因此,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税率为10%,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10%)*10%。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特殊情况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简易计税方法下,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营改增事项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租赁办法》规定: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8号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出租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0%,这在上文中小编已经为大家做了介绍。为人方便广大朋友,小编特意在本期中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税率也做了介绍,你注意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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