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的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

2025-12-22 20:11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298

导读: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一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二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那么接下来就请大家把时间交给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房企的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

房企的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六)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中不含土地使用税.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006)规定: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因此,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因项目开发支付的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应计入当期费用;企业所得税而言,不能计入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企的土地使用税账务处理的内容介绍完了,感谢大家的参与.希望大家能够参考借鉴,能为大家提供这些会计实操上的帮助,也是我们的荣幸,也希望以后能经常会有新的朋友也来加入到我们的学习当中.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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