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和合伙企业都是核定征收么

2025-12-18 14:22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2294

导读:个体户和合伙企业都是核定征收么?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那么个体户和合伙企业都是核定征收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体户和合伙企业都是核定征收么

  个体户和合伙企业都是核定征收,《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

以实计征就是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多退少补。这种税款征收方式主要对已建立会计账册且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

个体户和合伙企业都是核定征收么

  个体户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缴纳方式:其缴税方式一般为按定额征收。成立条件:个体工商户是中国特有的称呼,是需要以个人或者家庭作为投资者。

  合伙企业缴纳方式:可能查账或核定征收。成立条件:其成立需要2个以上的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出资,不用验资到位。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都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其中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需要对个体户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据合伙协议规定对负债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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