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账务处理

2025-12-19 21:39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577

导读:对于学校的收入,首先我们要判断学校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对于私立学校的学费收入该怎么结转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私立学校账务处理

答:私立学校一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私立学校的学费收入该怎么结转?

答:收取学费就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应作如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学校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应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主营业务成本包括学历教育支出、非学历教育支出.支出项目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材及教学消耗品支出等.

民办学校退费的分录如何编制?

答:退学费时:

借:现金(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结转利润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本年利润(红字)

私立学校账务处理

私立学校如何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答:政策一:《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第二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该政策中免征房产税的范围仅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房产,不包括民办企业,但是2004年国家又有新的补充规定,我们接着看政策二.

政策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二条明确,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根据上述两个政策的规定综合来看,无论是对于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公办学校还是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民办学校都是免征房产税的.

政策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该政策中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仅指的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学校自用的土地,不包括民办企业,但是我们接着看下面的政策.

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另外考虑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政策三:《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因此根据上述三个政策的规定综合来看,无论是对于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公办学校还是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民办学校都是免征土地使用税的.

希望通过阅读上述内容就私立学校的学费收入该怎么结转的相关问题,能够帮助到大家解决疑问,欢迎提问,本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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