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怎么计算

2025-12-19 15:16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581

导读:财税改革中,对于增值税的改革包括四项服务加计扣除,增值税和所得税是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两个部分,其中增值税是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时候,增值税加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怎么计算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如果购进农产品是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非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即凭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分两步(即下述3、4内容).不能直接在购进时按照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先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一般纳税人开具)注明的税额 和/或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 和/或 销售发票(收购发票)注明买价*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和/或 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缴纳税款开具,且购买方能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注明金额*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进项税率,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6栏.

4、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1%进项税额,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a栏.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二)》,"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5、以上1-3点指的是未纳入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纳税人.对于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且农产品不构成货物实体,根据财税(2012)38号、财税(2017)37号文有关规定,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直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6栏,不再另行加计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

增值税加计扣除怎么填表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怎么计算

根据增值税报表的填写说明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怎么计算?农产品属于增值税免征税产品,现行税法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采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加计扣除处理,具体的分析请看上文的解析,以上分析,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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