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怎么填申报表

2025-12-20 11:55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606

导读:为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国家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一次次调整,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针对很多行业,还给予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加计扣除就是其中一项,那么就会有纳税人会问,增值税加计扣除的申请表怎么填呢?请看下文详解.

增值税加计扣除怎么填申报表

增值税加计扣除申报填写指的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根据增值税报表说明.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增值税加计扣除怎么填申报表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哪些行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扣除怎么填申报表?上文已经详细介绍了增值税加计扣除申请表的填表说明,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时,要按照表中所列的公式填写.而加计抵减政策主要适用于生产、生活性服务的纳税人.想要了解更多,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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