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可抵扣范围

2025-12-21 15:12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902

导读:进项税可抵扣范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范围.营改增后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呢,对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以下详细的分析,本文主要从两个范围进行讨论,一个

进项税可抵扣范围

(一)可以抵扣的项目:

1、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及购入用于生成经营的固定资产.

2、公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服务费、办公用品、场地租赁费用、财产保险.

3、工作人员外出产生的住宿费、高速公路通行费.

4、公司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广告费、会议费、宣传用品.

(二)不可抵扣的项目:

1、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

2、住宿以外的差旅费用、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餐饮娱乐服务,日常生活服务.

3、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4、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

5、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是可以抵扣的).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范围

1.凭证范围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范围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进项税可抵扣范围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

答:1、未抵扣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科目

2、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3、实际际缴纳的时候,计入应交税费--应缴增值(已交税金)科目的借方

4、期末把这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经税额三个明细的科目余额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

进项税可抵扣范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更多营改增后相关情形,您也可以关注会计网站更新.希望小编的整理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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