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清算后余下资金转回,超过母公司账上投资成本的部份是否要缴交企业所得税?

2026-01-18 17:49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291

导读:母公司投资一家子公司,子公司清算后余下资金转回,超过母公司账上投资成本的部份是否要缴交企业所得税? 最佳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 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

母公司投资一家子公司,子公司清算后余下资金转回,超过母公司账上投资成本的部份是否要缴交企业所得税?

最佳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

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因此,如果是有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计征企业所得税。

其它2个回答:

回答1:

需要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这部分是需要按照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的。

回答2:

需要按照规定计算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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