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残保金减免需提交哪些材料

2025-12-18 17:27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267

导读:据小编所知,残保金的征收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那么企业申请残保金减免需提交哪些材料呢?

  企业申请残保金减免需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需提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上一年度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

  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上一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小微企业残保金减免情况以及小微企业残保金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文件有关规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免征条件

  以下情况不用缴纳残保金:

  (1)成立三年以内,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

    (2)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企业申请残保金减免需提交哪些材料

  由于北京市8月初对2017年残保金的申报缴纳期限做出了调整,下面以北京地区为例,罗列出残保金的申报缴纳细则。

  1、残障人士就业情况申报与审核

  北京市用人单位应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税局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障人士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安排残障人士就业人数为0。

  2、申报缴费期限

  为每年的8月1日至9月30日,但是根据最新公告,北京市2017年的征期临时改为 11月1日至12月15日。之后年份仍按8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

  3、应缴残保金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上年安排残障人士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乘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实际安排残障人士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例如:

  若某企业2016年在职职工1000人,其中残障人士7人,去年发出工资总额1个亿。那么该企业应缴保障金=(1000*1.7%-7)*(1亿/1000)=100万元。

  4、申报缴纳方式与地点

  保障金的申报方式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若选择上门申报,需携带资料前往用人单位主管地税局进行申报缴纳 。

  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地税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对于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

  若已安排残障人士就业,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若未安排残障人士就业,只需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以在北京市地税局官网进行下载。

  关于企业申请残保金减免需提交哪些材料,以上给大家做了较详细的说明,大家可以记一下,最后小编提醒大家我们明天会给大家带来更加精彩的学习内容,希望大家能在我们这里收获满满,让更多的人都来掌握这些财税新政策,使我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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