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收会费的会计分录

2025-12-20 12:04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340

导读:大家听说过会费收入是什么吗?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那么小编感觉对于协会收会费的会计分录,这个问题也是很值得大家花时间来这里好好的

协会收会费的会计分录

由于会费属于待用的资金,在使用发生前应作为企业一项负债,即"预收账款".

借: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使用时,根据具体情况结转到相应科目.

如果是按期收取的会费,在到期时,原收取的会费没有使用,应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者根据公司会费使用管理规定,结转到公司银行存款的专用账户中.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转入专用账户中:

借:银行存款--会员费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志愿者协会,收取会员费,是否违法

协会收会费的会计分录

合理的收取会费是不违法的.

2007年11月21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颁布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团体的收费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等.

二、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的规定执行,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 (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不得采用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可直接到民政部购领、结报,由民政部统一到财政部购领、结报、核销;地方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购领办法,由所在地省级财政、民政主管部门确定.

三、社会团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时收取的费用应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设立收费项目应该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隶属关系分别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收赞时应按规定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财务隶属关系到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购领和使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工会会费收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加人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人月标准工资的 0.5%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实行年薪制的,按会员年薪分12 个月计算月工资收人交纳.

以上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协会收会费的会计分录,希望大家能多提宝贵意见.不论是在职业生涯的哪个阶段,学习的脚步都不能稍有停歇,要把工作视为学习的殿堂.你的知识对于所服务的公司而言可能是很有价值的宝库,所以你要好好自我监督,别让自己的技能落在时代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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