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

2025-12-18 11:06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2546

导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发票代码、发票号、开票日期、购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进行比对。那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解决办法。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

  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怎么作废?

  1、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是不能作废的。但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再开兰字发票。如果是退货则不用开兰字票。

  2、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3、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增值税发票认证时可以通过公司的专用扫描仪,将扫描后的发票上传至国税局的网站,国税局的网站会对上传的发票进行认证。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没有作废,已跨月怎么办,做出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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