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有哪些

2026-02-25 17:35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843

导读:票据是会计做账的重要参考,是属于企业的原始凭证.有些会计从业人员由于粗心大意没有将收到了票据保管好而丢失了.那么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有哪些?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大家不妨仔细阅读下文中小编的详细介绍!

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有哪些

票据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票据权利是与票据紧密相连的,如果票据一旦丧失,票据权利的实现就会受到影响,为此,《票据法》规定了补救措施.但票据失票采取补救措施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票据失票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得付款的票据,票据失票否则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票据法》规定了三种补救措施:挂失止付.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立即向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公示催告.票据丧失后,失票人无法确定谁持有票据时,应当在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向付款人发出停止支付令,并发出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或申报不合法被驳回的,票据失票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可以做出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已知或可以确定何人持有票据时,票据失票应当在挂失止付后的3天内,票据失票或在票据丧失后,向票据付款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票据权利归属的确认之诉,然后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收回遗失票据,恢复票据权利.票据失票实践中,一些失票人在失票后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声明自己的票据作废,票据失票这种做法不解决问题,没有法律上的效力.

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有哪些

丧失票据后如何处理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告知支付人,要求支付人暂停付款的一种方法.

公示催告是人民法院根据可背书的转让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如不申报,即发生公示催告事项失权后果的特殊诉讼程序.也就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已丧失的票据无效,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以实现自己的权利的一种方法.

此外,我国法律赋予了失票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票据丢失之后,很多会计也不知道如何做账,那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有哪些?失票人可以挂失的票据未获得付款的票据,否则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一些失票人也可以在失票后通过媒体声明自己的票据作废,这样就不会存在法律问题,大家明白了吗!欢迎关注阅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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