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的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

2026-01-15 09:59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82

导读:问:企业购买的设备既用于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营业税劳务,该设备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纳税人购买

    问:企业购买的设备既用于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营业税劳务,该设备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纳税人购买的设备同时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劳务的,其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