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2025-12-19 17:44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1632

导读:为了规范企业按时缴纳税金业务,国家制定了关于迟交增值税需要缴纳滞纳金的这么一个业务.补缴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一般来说,企业滞纳金我们都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补缴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答:一、税款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二、补缴增值税

1、应缴未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经税务检查,额外需补缴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贷:银行存款

(也可不用应交税费,直接做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三、补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补缴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补缴税款如何计算滞纳金?

补缴税款的滞纳金是按照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性质界定: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

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

补缴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企业迟交的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你迟交的时间越长,需要缴纳的罚款也越多,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也会更大.所以,各企业单位千万不要忘记规定时期内的税务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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