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当合并汇算清缴?

2026-01-18 17:50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336

导读:分公司与总机构同属一个税务主管机关,同在一地营业。 其它1个回答: 回答1: 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有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又总公司来实施。

分公司与总机构同属一个税务主管机关,同在一地营业。

其它1个回答:

回答1:

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有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又总公司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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