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税控系统抵减税费会计分录

2025-12-21 16:52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460

导读:税控系统是1994年由国家税务总局与航天工业总公司等部门,组织力量,联合攻关,集计算机、微电子、光电技术和数据加密等技术于一体开发研制的.我们都知道每个企业都会用到税控系统,那购进税控系统抵减税费会计分录怎么做呢?下面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吧.

购进税控系统抵减税费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税务部门和企业利用该系统能独立实现发票的防伪认证,不需联网即可随时随地稽查假发票和大头小尾的"阴阳"票.同时,从该系统的报税子系统取得的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取得的抵扣联数据将直接进入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全面的交叉比对,及时掌握税源情况和发现税收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遏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税控盘全额抵扣的分录怎么做?

购进税控系统抵减税费会计分录

纳税人税控盘全额抵扣会计分录:

1、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等

2、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以上就是购进税控系统抵减税费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大家都学会了吗?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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