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处理

2025-12-19 09:35 来源:会计360 阅读量:3510

导读:外购的商品用于赠送,是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的,那么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做呢?下面是本网站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处理

一、外购商品作为样品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1、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无论是否实际入库以及后续如何处理;在收到样品时都应当办理入库手续.购入的商品作为样品,无论是用于长期展示,还是短期促销,都要视其最终处理途径确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如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会计上按其成本及应计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发出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赠送客户商品的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处理

商品促销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送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

1、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2、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视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

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关于问题"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处理".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还有其他关于会计科目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老师.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平台的老师一起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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